愛情事務所版規

發表新主題   回復主題

上一篇主題 下一篇主題 向下

愛情事務所版規

發表  琳小妹 于 周五 8月 22, 2008 9:00 pm

[愛情事務所版規] 請必律守

1.禁止發生罵戰


這裡是大家聚在一起討論感情事的地方,不要因為一時之氣而傷和氣

2.禁止說出具挑釁性的話

明明知道自己說的話會讓別人生氣,那何必要說呢?

3.禁止出現粗言穢語

這裡是文雅之地,不要因為一時之手快而寫出這些話,會讓別人對你令眼相看的


4.禁止用廣東話口語

這裡也是有台灣朋友的,你用口語他們會看不懂喔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這裡會不定期更新

琳小妹
壇主
壇主

文章總數: 427
年齡: 19
來自: 香港
注冊日期: 2008-08-22

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02113

回頂端 向下

上一篇主題 下一篇主題 回頂端


發表新主題   回復主題
這個論壇的權限:
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